2019年7月31日下午,富平县中医医院妇产科在许刚正副院长的主持下,召开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启动会议。疾控科、检验科、超声室、新生儿科及妇产科全体医护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许刚正副院长郑重强调,从8月1日起,富平县中医医院全面实施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制度,全省城乡同步享受免费筛查民生政策,以预防出生缺陷,减少残疾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疾控科孙亚丽主任、妇产科焦华娟主任就“实施意见”作以系统性学习。
一、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制度的实施意见》,自2019年8月1日起,夫妇至少一方具有陕西省户籍或夫妇非陕西省户籍但女方在本省居住6个月以上的孕妇及其新生儿,均在该制度的服务范围内。
二、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点:对符合条件的孕妇,每孕次进行一次免费唐氏综合征、开放性神经管缺陷血清学筛查,每孕次进行两次免费常规超声检查。对新生儿进行一次免费苯丙酮尿症筛查、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和听力障碍筛查,采用“双指标法”(心脏杂音听诊和经皮血氧饱和度测定)进行一次免费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扩充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内容,或在知情自愿选择前提下向诊断为严重致残致愚胎儿的孕妇免费提供终止妊娠等服务。在免费筛查服务的基础上,孕妇可自主选择其他自费筛查方法接受产前筛查和诊断服务。
三、筛查服务充分尊重服务对象知情选择权,筛查前必须充分告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超出免费服务范围的检查,要确保服务对象知情同意。医疗保健机构不得变更筛查项目、不得随意搭车检查、不得搭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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